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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须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一、受理范围

接收关于中林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反映。

二、相关要求

1.反映的问题应事实清楚、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2.实名反映请写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匿名反映可以留下联系方式。

三、注意事项

1.请根据受理范围反映问题,不要重复反映同一问题,不要反映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

2.反映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切勿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3.举报信箱收到问题反映后,将按照规定处理,并对反映人信息和填写内容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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