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优秀总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国资法规〔2020〕554 号)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现就刘自远同志作为中林森旅参评候选人一事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综合部联系。
公示期:2020年11月5日-8日
联系电话:010-851429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12层1211
关于刘自远同志作为中央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候选人的公示
附件1-优秀总法律顾问推荐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