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森林国际旅行社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22 来源: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需要,提高森旅员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员工的职业意识和责任感,根据森旅员工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森旅各全资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交流锻炼等三种形式。

二、培训职责

森旅培训由人事处负责具体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计划。主要职责: 

1.负责与集团公司、行业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森旅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2.负责森旅培训和学习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3.负责建立和完善森旅培训制度体系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

4.负责组织调研员工培训需求,协助员工个人制订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组织制订森旅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考核、评价森旅培训管理,建立、维护森旅培训档案。

三、培训计划

1.各部门根据发展目标和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发展需求,于每年1月15日前提出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人事处。

2.人事处根据森旅人力资源培训目标,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1月底制订森旅本年度培训计划。

3.森旅年度培训计划由人事处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印发执行。

四、培训实施

学习培训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内部培训,即森旅本部组织的学习交流、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活动; 二是外部培训,即员工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各种管理、技术或上岗资格培训;三是交流锻炼。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有以下五种:

1、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举办新员工岗前培训、学习活动、专题讲座,以及参加集团公司、森旅内部、国家林业局、旅游局等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对员工进行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技能的培养,采用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内训与外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读书自学。在集中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倡导干部员工读书自学,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在职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技能和提升学历。

3、开展活动。积极组织各种群众性的知识竞赛、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优秀集体、优秀员工,树立思想道德好、服务水平高、业务技能强的先进典型,开展“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实践锻炼。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抽调1—2名应届毕业生、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同志到控股企业挂职锻炼,为每名同志制定工作目标,让这些同志边学习、边实践,把学习和实践锻炼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为森旅的业务发展储备经营管理力量。

5、学历教育。鼓励40岁以下未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及短训班的学习,森旅尽量予以时间上的支持。在提高员工学历的同时,努力提高员工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森旅员工的知识结构,更新思维方式,从而推进森旅各项经营管理业务的发展。

五、培训内容

(一)政治理论。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时事政治以及有关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国资委、集团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的重要文件。 

(二)业务知识。 

1、国内外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动态。

2、森旅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沿革、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核心业务等内容)。

3、 国家新颁发的各项法律法规(旅游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

4、各类岗位资格培训活动(包括导游资格、部门经理资格、领队资格、会计资格、国际票务等活动)。

5、森旅党组织开展的读书活动、推荐的读书书目。

6、旅游团组的境内外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

7、交通安全、防火防盗等知识讲座或答卷活动。

8、为提升管理水平,组织相关的财务知识培训活动。

9、为提升个人素质,员工自愿参加的学习培训活动。

10、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学习活动。

六、培训周期 

1、各种专业培训根据市旅游局、航空协会等的学习培训安排进行; 

2、新招收的员工的学习培训在新员工到岗后一周内进行; 

3、每月组织的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一次);  

4、中层以上员工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一般员工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同时,对安排自学的内容应定期进行检查;

5、职工自行参加的脱产学习培训,参照森旅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训考核及结果应用

森旅学习培训工作要力争做到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学能所用,真正提升全体员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工作。为强化学习培训的结果,森旅推行员工学习培训检查制度,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以不定期抽查为主来推动员工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人事处应将员工每次的学习培训情况及考核成绩记录备案,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及实施“员工职业生涯设计方案”的参考依据。

八、 附  则

1、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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